特讯热点!迪生创建(00113)宣布末期股息每股0.35港元,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38.84%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7:08:42 616 0条评论

迪生创建(00113)宣布末期股息每股0.35港元,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长38.84%

香港,2024年6月14日 – 迪生创建(国际)有限公司(股份代号:00113)今日宣布,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.35港元,合计派息约1.1亿港元。股东大会将于8月8日召开,以批准有关派息事宜。

此次派息派发日为2024年8月23日,股东须于2024年8月13日或之前持有迪生创建股份,才有权收取末期股息。

迪生创建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录得强劲业绩,收入同比增长12.64%至24亿港元,股东应占溢利大涨38.84%至3.51亿港元,每股基本盈利89港仙。公司表示,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销售营业额增长、严格控制成本以及投资组合溢利贡献增加。

积极展望未来

迪生创建主席潘廸生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。他表示,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核心业务,积极拓展新市场,并持续优化成本管理,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。

关于迪生创建

迪生创建(国际)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香港珠宝及钟表零售商,主要从事名牌珠宝、钟表、眼镜及其他相关产品的零售业务。公司在香港、澳门、中国内地及新加坡拥有超过50间店铺,代理多个国际知名品牌。

免责声明

本新闻稿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之前,应仔细考虑自身的财务状况及投资目标,并咨询专业财务顾问。

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分红遭警示 紧急出台中期分红方案

浙江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,对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的兆丰股份(002423.SZ)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据悉,兆丰股份2020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.6亿元和1.65亿元,未分配利润均为正,但公司却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。

浙江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,兆丰股份的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,损害了投资者利益,也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。

针对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,兆丰股份迅速作出回应,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,切实履行分红承诺,并于近日紧急出台了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,拟以现金方式向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.5元,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250万元。

兆丰股份表示,公司将积极吸取教训,不断完善治理结构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## 评论:

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分红事件,再次暴露了部分上市公司诚信意识薄弱、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。证监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罚,彰显了监管力度,也传递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。上市公司应引以为戒,切实履行分红承诺,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秩序,增强投资者信心。

## 以下是一些对新闻稿的补充:

  • 兆丰股份的违规行为,也引发了市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担忧。有投资者质疑,公司是否在通过压低分红比例来减少利润分配,以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。
  • 兆丰股份此次紧急出台的中期分红方案,能否打消投资者疑虑,还有待观察。有专家建议,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,以透明的姿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。
  • 证监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监管力度,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抽查,并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,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。

## 希望这篇新闻稿符合您的要求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7:08:42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正初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